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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场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4-02-17 14:10:25
学校场地租赁合同通用8篇[本文共10826字]

学校场地租赁合同通用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场地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场地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1.甲方房屋座落地点在秀和小学校园后排校舍,租给乙方三间做住宅(每间约为20平方米)。

2.房租每月定为人民币450元,大写四百五十元,(租金按一间150元/月)租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一次性付清月的房租款人民币900元,大写九百元,抵押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一仟元,共计人民币1900元大写一仟九百元整。此后,每二个月交房租一次(即),计人民币900元,大写九百元。

3.乙方在住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损坏房屋、校园的一切设施,若有需要改变需征得甲方同意,如有擅自改变损坏,按时价赔偿。乙方在住房期间的检瓦救漏、安装照明设备等修缮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住房期间如发生火灾、失窃等事故,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属于乙方的责任)。

5.乙方在住房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房屋不准转租他人,并且遵守学校管理规定:

(1)住房期间不得影响教师、学生的`工作、学习和休息。严禁大声喧哗、吵闹、酗酒、划拳喊码等;

(2)增强维护学校安全意识,协助好学校管理员搞好校舍、校产管理。出入学校大门要关锁好,严禁让品行卑劣、有不良嗜好、违法乱纪之人进住或进入校园;小型机动车辆进出校园要小心谨慎慢行,并且注意过往教师、学生等行人,特别是低年级、学前班学生;应尽量减少车辆进出校园,或尽量避开学生活动的高峰期进出校园;

(3)要维护好校园的整洁、卫生、美观,爱护学校公物。严禁破坏、损坏学校的花木、道路或其他设施;严禁大型机械进入校园;否则后果自负。

6.甲方有权在乙方不按时交纳房租款时或不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租金不足半月按半月结算,超过半月按全月结算。

7.甲方已与乙方达成协议,租赁期间校园内水费由乙方负担,以学校总表示数为准,水费0.5元/吨。(水表示数:大写)

租赁期间乙方用电电费由乙方负担,同时由甲方负责代收(每度电费用按电力公司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乙方须每二个月依照电表显示数字将水费、电费同房租款一起交给甲方。(电表示数大写)

8.乙方如欲续租房屋,需在租期结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租期结束后收回。

9.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字生效。如有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校场地租赁合同2

出租人(甲方):

主要负责人:

承租人(乙方):

主要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小学教育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 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 场地,占地面积约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000平主方米,出租给乙方作民办小学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xx▁年▁7▁月▁3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共计▁

8▁年▁零▁个月;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按年支付,乙方每年9月10日前支付给甲方,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每年5%递增;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一年租金的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3▁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90▁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一年租金的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 ……此处隐藏6566个字……

6.4出租方有权在事先通知承租方后进入所租赁的场地内检查场地结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租方确需对该出租房产结构进行维修,在事先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承租方必须予以配合。

6.5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转让该物业,不必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若该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出租方要保证使受让方了解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生效后,受让方享受出租方的权利并承担出租方的义务。

6.6出租方需向承租方提供室内仓库,且不收取仓库租金(仓库面积约五十平方米)。

第七章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7.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将房产用于五人室内足球场以外的其他用途。承租方保证其在租赁房产内的一切行为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7.2承租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小区业主公约、小区物业管理及康体活动中心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7.3承租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它应向我司支付的费用。

7.4承租方在不影响房产建筑结构及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可进行内部装修,但装修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并办妥有关报建手续及经出租方同意后方能施工(需制作装修效果彩图和装饰材料、安全条例报给出租方)。承租方对场地装修完工后,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7.5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如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并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

7.6承租方不得在其承租房产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失职出现事故引起承租房产及其他租户损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全部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

7.7承租方不得擅自违规改动任何消防设备设施,必须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擅自改动、拆除和损坏承租房产的建筑结构及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所属的一切设备、设施,如有违反,将按市场价赔偿。

7.8租赁期间,房屋内部装修及附属设备设施等的使用、保养、维修、更新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9承租方负责承租房产的消防安全责任、治安责任,公共安全责任,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则为防火责任人,因防范不善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7.10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在房产承租中的一切费用,按规定向政府管理部门交纳有关税费,并自行向保险公司办理其人身、财产等各项保险。

7.11租赁期间,属承租方自行投入的资产及与承租方经营有关的各项保险由承租方自行投保。

7.12承租方可以使用出租方在康体活动中心一楼内的洗手间,和与出租方共同使用一楼的收银台。

7.13承租方使用出租方指定的仓库时,不得损坏仓库的原有装饰装修,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和带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若因此而造成仓库内装饰装修损坏的,按市场价赔偿。

第八章租赁合同终止及解除

8.1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经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8.2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按出租方指定的日期和要求将房屋连同原附属物交还:

A、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达一个月以上;

B、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出租房产用途;

C、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将房产转租他人;

D、承租方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E、承租方拖欠水、电费或物业管理费总额累计超过一个月租金。

F、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条款,经出租方要求改正而拒不接受。

8.3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

A、出租方无正当理由,延迟交付该出租房产达二个月以上;

B、出租方违反其保证或责任,在承租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未及时补救,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居住使用二个月以上。

第九章续租及期满财产处置

9.1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如需续租该房产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向我司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对该房产有优先承租权。

9.2租赁合同如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时,房屋内一切原有设施、镶嵌于建筑物结构的附属物无偿归属出租方一切因装修镶嵌在该房产上的附着物不得拆除。经出租方同意,乙方须于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之日起三日内迁出房屋,搬走物品,逾期不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遗留物品之所有权,由出租方会同公证部门作出处置;出租方有权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措施收回房屋。

第十章违约责任

10.1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向承租方交付房产,承租方免交逾期交付房产期间的租金。

10.2如承租方未能按租赁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收取欠缴月租金百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而无须就该措施带来的结果承担责任。

10.3承租方违反上述第9.2条的规定,逾期不退房屋和场地,擅自拆除一切因装修镶嵌在该房产上的附着物,除应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外,须按当月租金的30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0.4除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约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0.5除上述各项规定外,租赁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租赁合同另有规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但守约方是否向违约方发出更正通告,不构成向违约方索赔的前提条件。

10.6由于承租方的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0.7承租方出现违反租赁合同情况时,出租方有权在承租方未赔偿损失前对在该房产内的一切物品办理留置。同时,出租方有权重新将该房产另行处置而无须知会承租方。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第十二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合同特别是租金等条款保密。

12.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补充协议。

12.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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